【新店區衛生所心理諮商】預約表單
113年起新店區衛生所心理諮商服務說明
注意事項:
1. 須本人親自來電,線上完成簡式健康量表BSRS-5評估表。
2. 從未就醫、情緒很不穩定,1週內有自殺行為,請直接至身心科就醫。
3. 須居住新北市。
4. 諮商為每週一、每週三下午 (13:30、14:30、15:30)及每週四上午(09:00、10:00、11:00),每次50分鐘。
5. 免費諮商服務每年新北市個人合計3次上限服務機會。
6. 預約後請勿轉讓名額給他人。
7. 一對一諮商為本人,如配偶或子女皆須面談,請預約不同時段。
8. 攜帶健保卡核對身分,提早5分鐘到12樓心理諮商室門口等候。
9. 如有未成年子女,需家長陪同。
10. 本所為醫療院所,禁止攜帶寵物(導盲犬除外)。
新店區衛生所關心您2911-3984